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定安国市50兆瓦、衡水饶阳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及升压站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保定安国市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下辖安国市境内,项目设计安装8台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50MW。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衡水饶阳100MW风力发电项目本期规划风机装机容量为100MW,拟采用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一次建成。以租赁方式为本项目配置15MW/30MWh储能系统。根据本项目规划建设规模,并结合周边电网的现状及线路输送容量的限制,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同时新建1回220kV出线接入周边汇集站,与汇集站打捆送出至系统站,与系统并网。 新建220kV并网线路长约4.5km,具体线路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最终接入方案需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
(1). 保定安国市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及升压站等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风电场和升压站范围内地质勘查、试桩、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所需各专题设计、全部设计内容的竣工图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加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达标等验收,参加相关招评标会议、组织设计联络、现场设代服务以及送出线路设计配合工作等。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 衡水饶阳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及升压站等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风电场和升压站范围内地质勘查、试桩、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所需各专题设计、全部设计内容的竣工图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加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达标等验收,参加相关招评标会议、组织设计联络、现场设代服务以及送出线路设计配合工作等。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服务期:设计工期360天,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