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苏家洼镇和西留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遵化市苏家洼镇和西留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以遵审投资审字﹝2024﹞165号2406-130281-89-01-1762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遵化市苏家洼镇和西留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699.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199.57万元,设计费:14.472万元。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总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入户管189660米、污水收集池8246套。服务范围为遵化市苏家洼镇12个村和西留村镇11个村,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m3/d,用于收集处理8246户(约27874人)村民的生活污水。
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文件、施工所需的图纸、施工图预算、技术要求、设计变更、现场设计、后续服务、专项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施工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并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柒佰贰拾元整;¥:14.4720万元。建安工程及设备费:经财政部门预算评审的建安工程总费用的100%为最高限价。(且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估算价:肆仟壹佰玖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小写41995700.00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工(其中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配合期从施工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
2.4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合格标准,设备及货物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统一规范标准,设备的安装达到试运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及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电力或输变电资质单位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市政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市政工程业绩(不限定金额,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附合同原件扫描件),独立投标人应具备至少具有1个参与发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施工业绩或以施工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①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电力(或输变电)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①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项目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若于2024年1月份之后成立的企业,则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若于2025年1月之后成立的企业,则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②信誉要求:本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时查询为准)。③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工程施工属于建筑行业,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独立投标人按建筑业划分,投标人行业及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标准划分,并填写本文件要求的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执行其政策。)④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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