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南宁宾阳县。
2.2项目规模:52.809MWp光伏电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6个月,暂定2025年9月30日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后合同生效时间或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如因甲方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做出调整,总工期保持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太阳能光伏工程-南宁东部新城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宾阳古辣光伏发(CHDTDZ046/16-ZB-32201):南宁东部新城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宾阳古辣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临时租地,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调试、验收等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阳能光伏工程-南宁东部新城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宾阳古辣光伏发】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应具备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3项单体项目50MW(直流侧)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1 13:24到2025-03-17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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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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