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 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 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5 座场站 156 台风 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4WZ-03
2.2 建设地点:山东境内
2.3 建设规模:250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 30 天内供货,6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5 设备名称: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
2.6 数 量:156 套
2.7 技术规格: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邹城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孝里风电 场共计 156 台风机罗克韦尔变桨系统属于“主控 PLC-变桨主站 PLC-变桨变频器- 变桨变频器”的“一拖二”控制方式,该种控制方式变桨控制结构和电源设计存在 严重缺陷,风机存在严重的超速、倒塔风险隐患,迫切需要改造。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计划将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邹城 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孝里风电场共计 156 台风机变桨系 统替换为成熟的国产化变桨系统,变桨系统采用新的驱动柜替换原驱动柜,更换
变桨电机为伺服电机,将罗克韦尔变桨系统改造为独立的变桨系统,消除结构性 缺陷。
2.9 交货地点:山东境内(邹城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 孝里风电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6 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 调试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应提供近 3 年内(2022 年 3 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个风场华创风机变桨系统升级改造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 供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 求的相关内容页,未提供上述内容视为无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5 本项目采购成套设备,允许成套商或经销商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成套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和 3.2.3 的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 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 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5 座场站 156 台风 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4WZ-03
2.2 建设地点:山东境内
2.3 建设规模:250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 30 天内供货,6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5 设备名称: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
2.6 数 量:156 套
2.7 技术规格: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邹城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孝里风电 场共计 156 台风机罗克韦尔变桨系统属于“主控 PLC-变桨主站 PLC-变桨变频器- 变桨变频器”的“一拖二”控制方式,该种控制方式变桨控制结构和电源设计存在 严重缺陷,风机存在严重的超速、倒塔风险隐患,迫切需要改造。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计划将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邹城 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孝里风电场共计 156 台风机变桨系 统替换为成熟的国产化变桨系统,变桨系统采用新的驱动柜替换原驱动柜,更换
变桨电机为伺服电机,将罗克韦尔变桨系统改造为独立的变桨系统,消除结构性 缺陷。
2.9 交货地点:山东境内(邹城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 孝里风电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6 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 调试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应提供近 3 年内(2022 年 3 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个风场华创风机变桨系统升级改造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 供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 求的相关内容页,未提供上述内容视为无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5 本项目采购成套设备,允许成套商或经销商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成套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和 3.2.3 的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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