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售电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采购范围:支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及每月交易电量申报、交易工作;支撑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周期电力交易服务等。 2.3项目资金:37.2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售电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电费结算和清晰的用电账单;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用户咨询、投诉和故障报修等需求,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备案的售电公司(须提供相应系统截图证明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代理售电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网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00至2025年03月18日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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