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气化升级改造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内容:(1)污水处理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相关培训、单体试车。配合联动试车及移交生产后的性能考核验收、工程达标投产验收、配合完成环保验收、安全和消防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2)利用现有的一座平流沉淀池、三座微涡流澄清池及该界区周边空地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对气化装置增量水、变换冷凝液、压缩气浮机出水蒸氨后的污水进行处理,处理水量约150m³/h。
2.4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总承包改造规模及范围:(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艺、管道、土建、设备、照明、防雷接地、电气、仪表、自控、防腐、保温、消防等各专业设计。(2)本项目包含的预处理(除氰、除硫、除氟)、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粉末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及配套的设备、加药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改造、采购、制作及安装。(3)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管道、支框架、楼梯平台、电气、仪表、微机系统、照明、防雷接地、火灾报警、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线缆、桥架、管阀件材料等的供货、制作及安装。(4)本项目所涉及的对一座平流沉淀池、三座微涡流澄清池改造和试漏及防渗处理、设备基础、废气收集、风机房、加药间、脱泥间等的建设和建设过程中损坏地面、墙面的修复以及对外碰头衔接工程。(5)调试、试验、相关培训、单体试车和指导联动试车、投运。(6)移交生产后的性能考核和验收。设计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建设地点: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0 17:00至2025-03-17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