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裕翔大街60号、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6号。
2.2 项目规模: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30WM亚临界空冷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4月1日-2026年03月31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尿素框架采购(CHDTDZ195/17-QT-03501):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约5500吨生产用尿素、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约8000吨生产用尿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尿素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已签订运输协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协议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且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0 17:00到2025-03-2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