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至2025年12月30日。开工日期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土建工程-新能源培训基地建设建筑工程施工(CHDTDZ046/16-SG-08401):新建培训基地总建筑面积 25973.45 平方米,其中地上 20402.19平方米,地下 5571.26 平方米。主要包括:专业教学培训用房(安全教育及培训、输变电培训、风力发电实训、光伏发电实训、储能电站实训、电工及维修实训等)、普通教室、食堂、宿舍、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新能源培训基地建设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日期为准),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的竣工合同业绩,且合同范围应包含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内容。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竣工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竣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1 09:50到2025-03-18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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