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第三煤矿西三采区放顶煤安全论证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将要开采西三采区27-2煤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印发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3】22号),第七条严格落实“五严禁”要求,凡是放顶煤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空水,强含水层、离层水、松散含水层导通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需要委托相关单位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西三采区近距离煤层放顶煤工艺进行安全论证及I0227203工作面放顶煤开采安全可行性进行安全论证技术咨询工作。
服务期: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540日内完成全部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三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综放开采技术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标人有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采矿类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副研究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学术水平也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