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园区配套功能提升工程
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污水处理厂、综合服务区绿化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2-01-ZY012)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 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园区配套功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招标编号:ZHXJS(HN)-2022-01-ZY01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污水处理厂、综合服务区绿化专业分包工程(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1)武穴经济开发区园区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
2)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总额:项目概算总投资42349.97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为准)。
开工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2023、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要求无亏损。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