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
2.2项目规模: 4×300MW、2×6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包括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范围的供货、运输、拆除、更换等方面的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锅炉设备备品配件-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CHDTDZ052/17-SB-02501):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设备备品配件-2025年全厂原煤仓衬板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煤仓或煤斗等类似衬板供货或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代理产品的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04 13:33到2025-03-1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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