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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厂房新装电力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6    
核心提示:304场新建厂房新装电力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304场新建厂房新装电力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
 
2.3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为304场新建厂房提供电力供应,拟投资建设304场新建厂房新装电力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工期:9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外电源工程、分界室工程、高基配电室工程共三部分内容。更新改造分界室1座、高基总配电室1座、高基分配电室10座,其中新敷设ZC-YJY22-8.7/15kV-3*300mm2高压电缆约5876米、GYDY48B1.1、48芯光缆以及相配套的土建施工,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须通过供电局验收并具备发电条件,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8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盖章页、内容页、金额页以及签订时间页)。
 
3.5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无在建承诺)。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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