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本项目为浓缩液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目的是解决煤科新材生产车间浓缩液生产线的人工配料、人工投料、人工操作导致的员工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以及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可能导致的质量风险及产品质量追溯的时效性差等问题;通过自动化改造,由集散控制系统(DCS)代替人工完成浓缩液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工艺控制,包括:原料与成品罐区控制、自动配料、混合控制、中间品与成品反应釜控制,所有工艺控制点能通过大屏幕进行控制与监视;生产计划、生产工艺配方等数据能够并能从MES/ERP 系统接口获取,实现一键下单,生产数据如原料的消耗数据、成品产出数据能够实时返回MES/ERP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与数字化,确保产线的安全、高效运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部分。
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智能灌装线货到现场,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4.供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育隆大街5号,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育园区材料车间。
5.其他:/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联合体成员任一家提供即可。
2.信誉要求(以下三类完整截图均须提供,缺一不可,否则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日期15日内的网站截图为准):
2.1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份化工项目设计和施工相关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采购标的物等信息。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注:联合体成员任一家提供即可。
4.财务要求:
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各年度报告的正文部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不含附注页)。
注:联合体成员任一家提供即可。
5.人员要求:/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3月5日9:00 - 2025年3月12日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