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09 纳雍电厂2 号机组脱硫一级塔及3 号机组脱硫二级塔除雾器改造 |
纳雍电厂2 号机组脱硫一级塔及3 号机组脱硫二级塔除雾器改造工程,其工程内容为:(1)2 号机组脱硫一级塔内部增加两层除雾器支撑钢梁,在其基础上安装一层管式除雾器和一层屋脊除雾器,同时增加塔外除雾器冲洗水系统电动阀门及控制电缆等相关配套设备。施工区域塔壁上附着的积浆由投标方负责清除; (2)拆除原3 号机组脱硫二级塔蜂窝式除雾器并转运到厂内制定地点,在除雾器支撑钢梁上设计安装两层屋脊式除雾器,并对除雾器冲洗管道、阀门电缆进行配套改造;(3)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项目实施所需的现场勘测、系统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工程移交后的售后服务等均在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由投标方负责;(4)施工过程中受损的塔壁、除雾器梁及其它构件的玻璃鳞片防腐层,由投标方负责修复,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报价内; (5)DCS 画面及逻辑组态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材料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搭设和拆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 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工期为自发包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起,30 个自然日内完成一台机组除雾器改造工作。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09 纳雍电厂2 号机组脱硫一级塔及3 号机组脱硫二级塔除雾器改造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 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若施工分包,施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若施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安全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中国国内火电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安装,且成功运行1 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等文件。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近5 年内(含,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招标同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需提证明材料),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3 月3 日至2025 年3 月10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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