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
对平顶山发电分公司#1、2锅炉化学清洗的设计、供货、运输、施工(含满足工程所需临时设备/系统的安装、操作、验收、维护以及现场设备/系统的拆除、隔离和恢复工作)、试验、通过试运行(含启动期间水汽调整指导工作)、酸洗废液合法合规处
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需委托特检院开展监督检验,并由其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信息服务费:1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
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从近36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判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行业合规化学清洗单位证书A级或电力行业化学清洗单位能力证书A级(证书有效期内),环保工程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明确包括HW34类酸洗废液处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提供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处置单位和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同时投标人(含投标人委托方)应提供三年无重大环保事故证明(自行承诺或环保部门开具)。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2台1000MW
运行机组(基建期业绩无效)锅炉化学清洗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清洗后的锅炉在质保期内不发生因清洗原因造成的锅炉泄露事件(需业主单位提供有效证明)。
5.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全天。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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