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标项目名称: 内蒙古恒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恒润风电场四期 18 号风机发电机维修服务项目
2.1.2 工程项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
2.1.4 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实际维修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之日起 60 天,遇极端天气、大风天气情况工期顺延。
2.2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风机发电机绕组线圈损坏需维修,以及相关损坏部件更换,包含 吊装、运输及维修发电机可能涉及到的全部工作。
规模:湘电风能风机 2.0MW 一台。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至少提供
3 份 2.0MW 及以上风力直驱发电机维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 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 验截图)。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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