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动力站电除尘环保装置电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动力站目前共配置了10套电除尘环保装置,电除尘环保装置是烟气净化装置,与环保指标密切相关。每套电除尘环保装置配备4套高频电场、8套工频电场和1台上位机,存在以下隐患:
(1)电除尘环保装置上位机运行环境差,DCS后台无法进行远程操作,现有灰斗料位通过人工现场巡视检查,卸料不及时可能导致料斗满仓垮塌的安全隐患。
(2)锅炉原设计煤灰份含量18%,实际煤灰份含量25%-30%,导致电除尘环保装置负荷增加,高频电场对火花率反应灵敏度降低、对闪络等复杂的电除尘工况不能良好适应。
(3)现运行高频电场控制柜保护功能不完备,故障后易造成板件大范围损坏,更换板件所需时间较长,易造成环保数据超标。
鉴于以上情况,需对电除尘环保装置电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对电除尘上位机进行升级,并采用屏柜安装至变电所内。每台锅炉电场、振打、加热操作及监控信号接入控制屏柜内;控制屏柜将信号全部打包上传至DCS,使DCS具备远程操作功能;控制屏柜只具备监视功能,不具备操作功能。
(2)对三台锅炉电除尘高频电场控制柜进行升级。主要是将高频电场控制柜内主控板、IGBT等重要元器件进行升级,并将所有板件回路结构优化并加装保护功能等。
(3)投标方现场施工涉及到特种作业、检修作业的耗材(除招标方提供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配件、安装附件、作业工器具、防护用具、脚手架等全部自行提供,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证;现场施工涉及到的入场手续和作业票证由招标方负责协助办理。
(4)投标方至少应为其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5)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计划工期: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1.4项目地点: 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小于600t/h蒸汽量锅炉配套的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合同内容中须包含高频电源、配置上位机模式改造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高频电源配置或上位机模式的升级改造内容,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业绩中有总价金额的合同以总价金额为准,无总价金额的,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中要求的关键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