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100 万千 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凝结水泵采购 |
暂定 2026 年 3 月开始交货,2026 年 5 月交付完 毕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x100 万千瓦 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实验室仪器及台柜设备 采购 |
暂定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交付完毕 |
3. |
闵行燃机黄浦江沿线岸段堤防设施加固改 造 EPC 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4 月 1 日,自开工之日起 85 天内完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 准。 |
4.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 车采购 |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
5.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临时 消防站及消防服务租赁 |
2025 年 06 月 1 日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止,其中 消防车辆服务期暂按 2025.06.01-2025.11.30(按 实结算);临时消防站租赁期暂按 2025.06.01- 2025.12.31(按实结算)。 |
6. |
绿能公司临港顶科项目临时供能系统服务 采购 |
计划租赁时间:系统具备供能条件经业主验收通 过后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暂定)。绿化及道 路恢复期:2026 年 4 月。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按实调整。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 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
1. |
2025-03- 01-001-01 |
上海外高桥电 厂扩容量替代 2 ×100 万千瓦 绿色高效煤电 项目凝结水泵 采购 |
1 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 扩容量替代 2× 100 万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项目 2 台机组 4 台套凝 结水泵,包含本 体、附件、其它 配件、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以及有 关的技术服务和 设备运输及运输 保险等。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书 |
暂定 2026 年 3 月开始交 货,2026 年 5 月交付完毕 |
上海市海 徐 路 1001 号 上海外高 桥电厂扩 容量替代 2x100 万 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 项目施工 现场指定 位置车板 解绑交货 |
1000 |
2. |
2025-03- 01-001-02 |
上海外高桥电 厂扩容量替代 2x100 万千瓦绿 色高效煤电项 目实验室仪器 及台柜设备采 购 |
1 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 扩容量替代 2 × 100 万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项目实 验室仪器及台柜 设备,包含水、 煤、油、环保化 验室实验室的分 析仪表及设备、 实验台柜、通风 设施、集中供气 系统、配套附件、 其它配件、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以及有 关的技术服务和 设备运输及运输 保险等。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书 |
暂定 2025 年 4月30日前交 付完毕 |
上海市海 徐 路 1001 号 上海外高 桥电厂扩 容量替代 2x100 万 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 项目施工 现场指定 位置车板 解绑交货 ( |
1000 |
3. |
2025-03- 01-001-03 |
闵行燃机黄浦 江沿线岸段堤 防设施加固改 造 EPC 总承包 |
1 批 |
根据《上海市防 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黄 浦江中上游经营 性专用岸段堤防 设施加固改造工 作的通知》沪汛 办〔2024〕22 号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
计划开工日 期:2025 年 4 月 1 日,自开 工之日起 85 天内完工,如 有调整,则按 合同签订生 效日为准。 |
上海市闵 行区文井 路 1 号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 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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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黄浦 江中上游经营性 专用岸段需在 2025 年底基本完 成主体结构改造 并符合水利水电 工程相关规范。 本标段招标范围: 对闵行燃机黄浦 江沿线岸段堤防 设施(涉及防汛 墙长度约1260m) 进行加固改造, 工程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勘察设 计、防汛墙加高 工程、防汛墙破 损处修复工程、 新建防汛闸门工 程等。 |
规 范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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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03- 01-001-04 |
重型燃气轮机 试验电站保障 机组工程消防 车采购 |
1 批 |
本次采购消防车 共 2 辆,其中 8 吨纯水罐消防车 1 辆,11 吨泡沫- 干粉联用消防车 1 辆。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书 |
合同签订后3 个月内 |
上海重燃 项目现场 |
1000 |
5. |
2025-03- 01-001-05 |
重型燃气轮机 试验电站保障 机组工程临时 消防站及消防 服务租赁 |
1 批 |
搭建项目临时消 防站,并提供驻 站专职消防队 (20 人)及消防 车辆(2 辆)服 务,配合完成消 防验收。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
2025 年06 月 1 日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 止,其中消防 车辆服务期 暂 按 2025.06.01- 2025.11.30 |
上海市浦 东新区云 水路以东, 妙香路以 西,沧海 路以南, 海堤路以 北范围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 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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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书 |
( 按 实 结 算);临时消 防站租赁期 暂 按 2025.06.01- 2025.12.31 ( 按 实 结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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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5-03- 01-001-06 |
绿能公司临港 顶科项目临时 供能系统服务 采购 |
1 批 |
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投标人根据 莫比乌斯科学公 园(6.29 万平方 米)地块实际情 况,设计、配置 一套空气源热泵 整套临时供能系 统,租借给招标 人。临时供能系 统需含正常供能 所需的所有设备, 其中 2 台单机容 量 593/467.4Kw (制冷/制热)空 气源热泵机组由 招标方提供,临 时供能用电由招 标方提供,其他 所有任何所需设 备和设施均以租 赁形式由投标人 负责提供。临时 供能站租赁至 2025 年 11 月, 租赁结束后由投 标人负责全部拆 除,其中空气源 热泵机组由投标 人负责运至招标 人指定的场地,其余设备由投标 人负责拆除、搬 离,场地现场恢 复原样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租赁时 间:系统具备 供能条件经 业主验收通 过后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暂定)。绿 化及道路恢 复 期 : 2026 年 4 月。 具体时间由 招标人确定, 并按实调整。 |
临港新片 区 103 顶 科 社 区 H03-01 地 块内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外高桥电厂 扩容量替代 2× 100 万千瓦绿色 高效煤电项目凝 结水泵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 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 具有2个新建或改扩建 10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的立式凝结水泵供货业绩 并成功投运 2 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 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 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 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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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上海外高桥电厂 扩 容 量 替 代 2x100 万千瓦绿 色高效煤电项目 实验室仪器及台 柜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 具有 2 个新建或改扩建 600MW 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的实验室仪器及台柜供货 业绩(每个有效的供货合同业绩必须至少含有“①水分析仪器仪表、②油分析 仪器仪表、③煤分析仪器仪表”中的 2 种设备)并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须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 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 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闵行燃机黄浦江 沿线岸段堤防设 施加固改造 EPC 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 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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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 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 体各方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各方相对应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 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类似水利水电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 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应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大于退休年龄,具有 2 年以上同类项目经 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重型燃气轮机试 验电站保障机组 工程消防车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汽车 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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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 有不少于 1 个 8 吨及以上水罐消防车和不少于 1 个 11 吨及以上泡沫-干粉联 用消防车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 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 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并且提供投标 产品的业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 无效处理; 5.设备制造商需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 |
5. |
重型燃气轮机试 验电站保障机组 工程临时消防站 及消防服务租赁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 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2 个服务期满 1 年的发电厂专职消防队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 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 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投标人推荐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班长必须持有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 证,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绿能公司临港顶 科项目临时供能 系统服务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 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专项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 (制冷空调 A 类),或同等级省市级制冷空调企业能力等级 A 级。 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 2 个单站供能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至少稳定运行一 年的暖通机房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工作范围和合同签字盖 章页)。 3.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必须具有二级或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内 (以合同签订或者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业绩(需提供担任 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证明文件),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现场值守人员需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 证或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3 月 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