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概况:2025-2026年某单位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配套设备、软件采购项目
1.2比选项目性质:采购
1.3比选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某单位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配套设备、软件服务及部署。采购需求等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2年。
1.4本次比选采购规模约(数量或金额):本项目本次采购含税限价3,849,928.69元,设置折扣最高限价100%,超出限价的否决应答。
序号 |
分部名称 |
不含税限价(元) |
1 |
设备材料费用 |
2456007.14 |
2 |
安装、支撑服务费用 |
1013811.91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比选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地点:服务期见比选文件合同条款,服务地点为江苏省,具体服务时间和地点以合同为准。
1.6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192万元及以上智能化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或集成服务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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