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地面处理站问题消缺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庄煤矿矿井水处理站位于副井工业场地内,于2024年4月建成投用,矿井水处理站运行以来,设备设施存在各种问题,严重制约矿井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现急需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实施消缺项目。。
2.2 施工地点: 新庄煤矿矿井水地面处理站。
2.3 采购内容:1.无阀滤池车间:管道、钢梯、检修人孔补刷面漆,滤池顶部检修孔、人孔等洞口做翻边防护,对无阀滤池的渗点进行修补等。2.深度处理车间:混凝土池体渗水堵漏及修复,室外做散水:储酸间腐蚀物品全部更换:对储酸储碱间晃动管路重新布置:储酸间吊顶防止酸雾外溢处理:更换卸酸泵:更换排风扇,车间内部分阀门更换。补充便携式测量仪表:超滤膜系统改造,反渗透系统改造。3.现状矿井水处理站的集控室的视频、水处理数据全部接入矿总调度室。4.对矿井水处理站控制系统进行更新。现状自控系统组态、编程更新和完善(包括上位机、触摸屏等):梳理接入自控系统的线缆,梳理完成后对现状自控系统进行更改,包括更换硬件、重新进行组态及编程调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 期: 9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污水或矿井水处理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2)技术负责人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环保或给排水专业)职称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4日9:00起至2025年3月1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