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144号、沧发改投资〔2025〕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沧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黄河西路西延 招标项目名称: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黄河西路西延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
2.2招标范围: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黄河西路西延EPC工程总承包及黄河西路涉铁约262m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采购等; (1)设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招标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招标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完成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2)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竣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和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 (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4)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施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和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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