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135
3.项目
4.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内学校食堂进行食材供应配送(学校食堂的粮食类、油类、肉类、禽蛋类、冷冻食品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调味品类、清真食品类等大宗食品实行全品类定点供应配送)。
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食品质量标准和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并做到品种齐全,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7.入围数量:5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猪、牛、羊等肉类生产企业,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入围的,则入围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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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