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容量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已建设规模为4×320MW燃煤机组。
3.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 2025-02-01-517-01 |
01-送风机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送风机设备,2台锅炉配置4台送风机,包含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5年12月开始首批交付,2026年10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2 |
DNYZC- 2025-02-01-517-02 |
02-引风机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送风机设备,2台锅炉配置4台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包含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5年12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10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 |
DNYZC- 2025-02-01-517-03 |
03-一次风机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送风机设备,2台锅炉配置4台一次风机,包含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5年12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10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4 |
DNYZC- 2025-02-01-517-04 |
04-高压加热器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2台套高压加热器设备,包含8台全容量卧式单列蛇形管高压加热器、4台三通阀、4台外置卧式蛇形管蒸汽冷却器、阀门、保温固定材料、热工仪表和其他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3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5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5 |
DNYZC- 2025-02-01-517-05 |
05-除氧器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2台套除氧器设备,含本体、附件、其他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3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5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6 |
DNYZC- 2025-02-01-517-06 |
06-电除尘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干式低低温静电除尘器,2台机组共4台套电除尘,包含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5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7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7 |
DNYZC- 2025-02-01-517-07 |
07-中速磨煤机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磨煤机设备,2台锅炉共配置12台磨煤机,包含磨煤机本体、分离器、减速机、联轴器、润滑油装置、液压油装置、密封风系统、检修平台、出口煤粉管道气动插板门、盘车装置、动态分离器、变频柜、液压阻尼减震系统、防爆门、石子煤系统、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2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7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8 |
DNYZC- 2025-02-01-517-08 |
08-给水泵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2台机组2台套100%容量给水泵,包含自汽动给水泵组的前置泵入口法兰至主泵出口接口内的所有系统和设备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4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6月30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9 |
DNYZC- 2025-02-01-517-09 |
09-干式排渣系统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干式排渣系统设备,包括2台干渣机及渣仓设备本体与配套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4月开始首批交货,2026年12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10 |
DNYZC- 2025-02-01-517-10 |
10-循泵房旋转滤 网、钢闸门、拦污栅及冲洗水泵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循泵房前池流道6台套旋转滤网及冲洗水泵、3块液压钢闸门及6套拦污栅、排水工作井2块液压钢闸门,包含本体、附件、其他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2月28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11 |
DNYZC- 2025-02-01-517-11 |
11-给水泵汽轮机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2台机组2台套给水泵汽轮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包含设备主体部分、控制部分、集中供油装置、罩壳及保温材料、输水系统、汽封系统、排气接管、凝汽器及其附件、小发电机及变流器等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暂定2026年5月开始首批交付,2026年7月31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4.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01-送风机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送风机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02-引风机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引风机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03-一次风机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一次风机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
04-高压加热器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A1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 (2)投标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上应注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范围,或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高压加热器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5 |
05-除氧器 |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A2级及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 (2)投标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上应注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范围,或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管式除氧器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6 |
06-电除尘 |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电除尘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7 |
07-中速磨煤机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中速磨煤机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8 |
08-给水泵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100%容量给水泵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 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9 |
09-干式排渣系统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干式排渣系统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0 |
10-循泵房旋转滤网、钢闸门、拦污栅及冲洗水泵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循泵房旋转滤网、钢闸 门、拦污栅供货业绩(每个有效的供货合同业绩必须至少含有“①旋转滤网、②钢闸门、③拦污栅”中的2种设备)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 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1 |
11-给水泵汽轮机 |
(1)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个新建或改扩建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给水泵汽轮机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③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智能化招评标,请投标人提前在投标管家中熟悉上传投标文件流程,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结构化内容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结构化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评审依据,如果结构化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不实或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对评审专家造成误导,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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