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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建设项目主体及线路工程施工预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8    
核心提示: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建设项目主体及线路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建设项目主体及线路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并取得备案(含部分取得);
 
(2)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3)发包人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进场通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预招标存在风险,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如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未发出进场通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终止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吕合镇境内,具体地点详见发包人要求。
 
2.2规模:楚雄市共享储能建设项目,额定装机规模为200MW/400MWh,建设场地占地面积约28150m2,场址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吕合镇内,场址地理坐标范围介于:东经101°22′08″~101°22′09″,北纬25°09′36″~25°09′27″,高程在1843m~1852m之间。储能单元共有40个储能单元构成,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10MWh,将上述储能单元划分为8个储能子系统,其中,每套储能子系统由5个储能单元构成,容量为25MW/50MWh;每个储能子系统经35kV电缆连接至储能升压站35kV母线。根据现场地质调查,项目场址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场地及周边不存在影响场地安全的不良地质用。场址区周边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可满足运输需求。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罗文光伏电站升压站新建间隔,线路长度约4+0.6km,导线截面按400mm2考虑,电缆截面按1200mm2考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云南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标段划分: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建设项目主体及线路工程施工预招标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云南省楚雄州。
 
2.5计划工期:
 
2.5.1主体工程:本项目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合同计划工期为2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5.2送出线路工程:本项目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2025年5月31日前具备投运条件,合同计划工期为2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200MW/400MWh配套升压站一次性建成、场地平整按200MW/400MWh一次到位,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储能单元、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具体如下:
 
2.6.1主体施工工程
 
(1)设备材料采购
 
储能单元、主变、GIS、SVG、生产预制舱及集电线路电缆由发包人采购提供(甲供),其余所有设备及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负责上述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承包人选择的设备及材料的品牌、详细技术参数须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发包人项目公司参与到货验收工作。
 
项目所需的其余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参照《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手册》《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手册》及《公司新能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导则》)、电缆沟盖板、电缆标示桩(符合发包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2)现场施工
 
包括升压站、储能场区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所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同时,承包人有义务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
 
1)升压站、储能场区进站道路、进场道路及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及维护保通部分、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供排水系统工程(含水源建设)、35kV集电线路、储能单元基础、视频安防土建工程(场区视频监控、二维地图定位安全全控、无人机巡检、围墙电子围栏等)、储能场区围栏、接地、消防、截排水、环水保专项工程、挡护、植被恢复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2)储能场区、升压站主变、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电缆、视频安防系统、供排水系统工程设施(含水源建设)等所有设备安装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安装工作。
 
3)为满足本储能项目施工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
 
(3)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1)完成本工程质监、并网、单位工程、启动、移交、竣工验收等;负责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防雷接地等所有专项的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不含项目前期专题报告),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储能场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仍属承包人工作范围。
 
2)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并组织项目现场电网公司验收具体工作(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由发包人与电网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本项目所涉及的质量监督、智慧基建管理系统、设备监造、现场性能测试、二次复核性试验、涉网试验、调试数据质量监督、接入集团运维中心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承包人配合第三方单位开展协调、试验设备进场道路保通等相关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其他调试等并网前所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工程(设备)质量监督、检测或试验结果不满足国家、行业、华能集团、电网技术指标要求的,承包人须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并网前所有调试(含涉网调试)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配合多站共用升压站的站间集电线路调试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土地征租与临时用地
 
承包人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等工作。土地租用租金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征租用地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附着物清理工作费用、临时施工道路及其他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等工作,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等工作,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上述工作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发包人征租用地范围内涉及到的复垦保证金由发包人承担。
 
(5)其他工作
 
承包人还需承担以下费用(请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不单独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建设用地费
 
承包人的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承包人擅自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用地、承包人违法弃渣产生的费用。
 
2)工程质量现场检查费
 
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3)项目验收费
 
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费等所有涉及的验收费。
 
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4)其它
 
各场站数据需上传招标方集控中心,实现集控中心遥信、遥测、遥调、遥控等监视控制功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云南电网对于远程集控相关要求,数据经集控中心上传至华能集团智慧运维中心,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安装调试,投标人负责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集控站硬件盘柜安装、设备上柜、网络布线等工作。(相关通道开通由招标方负责)。
 
按要求开展本项目投产阶段计算机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工作。
 
承包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储能电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承包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承包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储能项目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承包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负责施工期水环保监测,编制施工期水环保监测报告以满足水环保验收要求。
 
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
 
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各电站道路运输条件,本着满足设备车辆运输要求在场区内适当位置设置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须设置在运输车辆能够到达的位置。甲供设备物资由发包人负责运输至承包人设置的场内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
 
2.6.2送出线路施工工程
 
(1)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核准。与本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专题的编制与报批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的核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保、环评、文物、军事、民航、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永久用地报批、林勘、地质勘探、水文气象、体育(滑翔伞)、节能、矿产压覆、稳定性评价、路径协议、社稳报告、不可避让论证、线路核准等。
 
2)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图纸的编制和完善,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云南电网省网规建中心评审通过的最终版初设方案、施工图纸、相关专项技术说明等,并出具评审意见或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须符合南方电网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
 
3)设备材料采购
 
①包括但不限于杆塔、金具及附件、电缆连接架空线路杆塔上所有设备、防雷接地等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
 
②送出线路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头、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手册》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手册》)、电缆标示桩(符合发包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送出线路导线、OPGW光缆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具体材料型号及数量由承包人依据设计方案提出),其余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及安装、调试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设计应充分考虑甲供材料的堆放场地,并便于大型车辆运输,否则承担材料相关二次转运工作及费用。
 
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的钢塔架设、导地线安装、线路跨越、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隧道的施工、电缆上塔终端场施工、光缆敷设、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线路施工中跨越或穿越桥梁、隧道、涵洞、渡槽、管道、公路等相关的审批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为满足本工程所有临时设施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以上项目的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5)负责送出线路工程跨越停送电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需带电施工的项目,带电施工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整个线路工程的电子化移交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村民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确保满足项目施工及工期要求;负责用地租赁、用地手续办理(含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林地及林木砍伐)、地面附属物补偿、征地等所有与施工有关的用地工作,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7)负责送出线路工程调试、维护、保修、验收、移交,并配合系统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
 
8)负责投运前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健康竣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等)、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含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电网公司启动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等全部工作,满足线路投运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9)负责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按要求移交档案资料。
 
备注:投标人需对进场道路进行勘察,并根据勘察情况对进场道路进行施工方案编制并办理所需相关手续,以满足设备运输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附证书扫描件。
 
①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下施工业绩之一:
 
①装机容量≥5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光伏或风电或储能)施工业绩(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建安施工工程,如为联合体方式承接,投标人须承担施工任务,附联合体协议);
 
②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业绩(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建安施工工程,如为联合体方式承接,投标人须承担施工任务,附联合体协议)。
 
每项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④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电力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须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工程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若合同中无职务确认页,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文件或本单位职务任命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3.2.5安全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3.2.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06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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