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海南风电分公司切吉西、莫合、那仁、茶卡盐湖、丹加、祁家、鹿龙、加柔、聂布风电场防汛项目,包括道路修复、挡水围墙建设、基础回填、管涵修筑、围墙修筑等工作。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风电场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风电场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切吉西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5141-GHFL-JZ/XL-[2025]第1号(总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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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莫合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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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那仁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
5181-ZX-JZ/XL-[2025]第1号(总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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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5121-WLFL-JZ/XL-[2025]第1号(总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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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丹加风电场 |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281-QGF-JZ/XL-[2025]第1号(总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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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祁家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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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鹿龙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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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柔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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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聂布风电场 |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切吉西风电场:包括风机道路、板涵修复,基础下陷及冲沟回填,道路管涵修复及箱变修筑挡水围堰。
莫合风电场:涵盖多条风机道路修复、道路管涵修复及集电线路杆塔处修筑挡水围堰。
那仁风电场:包括风机道路修复、箱变集电线路北侧回填土下陷修复及多处箱变修筑挡水围堰。
茶卡盐湖风电场:涉及风机道路管涵修复、箱变处修筑挡水围堰及风机道路南侧修筑挡水墙。
丹加风电场:有风机道路修复、道路管涵修复及路口标示牌基础处理。
祁家风电场:主要为风场内道路修复及多个基础下陷回填。
鹿龙风电场:涉及风机道路修复及众多基础下陷回填。
加柔风电场:有基础下陷回填及多处箱变、风机处修筑挡水围堰。
聂布风电场:F031风机基础下陷回填。
1.2.2施工用水、用电及砂石料
施工用水、用电及砂石料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各项工程费用自行承担。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有第三方经营的砂砾石料加工场,砂砾石料加工场的规模、加工能力等具体情况可在现场踏勘阶段自行了解。
1.2.3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及工程内容
(1)道路工程:道路修复工程。
(2)回填土下陷处理工程。
(3)管涵修筑、修复工程。
(4)挡水围堰(挡水墙)修筑工程
(5)污泥清理工程。
1.2.4工期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接到项目业主通知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要求施工人员至少分为3组同时开工,茶卡盐湖、丹加、那仁风电场一组依次顺序施工,切吉西、鹿龙风电场一组依次顺序施工,莫合、祁家、加柔聂布风电场一组依次顺序施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安全负责人至少3人,每组一人,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上述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2项土建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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