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 D 地块(二期)供配电工程,招标人为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漳州核电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 D 地块(二期)供配电工程。
2.2 招标编号:ZG
2.3 项目概况: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 D 地块(二期)项目由 12 栋 15-26 层住宅楼(6、9、11#楼为装配式)、1 栋局部五层商务办公楼、地下室及附属用房组成。建筑占地面积34987.44㎡,总建筑面积 107399.23㎡(其中地上 87166.91㎡,地下 20232.32㎡)。
2.4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 D 地块(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完成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 D 地块(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负责完成高低压配电柜及其控制系统二次回路深化设计、施工,包含设施、设备及材料供应、供电
部门验收、通电后移交给供电部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山美村。 2.6 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范、规定,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
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含以
上)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
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 3 年内(2022 年 2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 1 个单
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5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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