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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EP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5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简称外高桥项目)立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简称“外高桥项目”)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简称“漕泾二期项目”)

项目业主: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中国电力常熟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简称“常熟项目”)

项目业主: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完成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自有资本金,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人民币贷款解决

 

 

中国电力揭阳前詹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简称“前詹项目”)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江西公司分宜发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简称“分宜项目”)

立项情况:已批复立项,2022年12月获得赣发改能源【2022】1005号《关于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24年4月获得《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宜发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项目完成技术路线变更(二次再热改一次再热)核准批复。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外高桥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市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容量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已建设规模为4×320MW燃煤机组。本项目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绿色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高效脱硫和高效脱硝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

漕泾二期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26个月

常熟项目

项目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建设规模:3×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根据本工程场址特点,建设顺序暂定为#8、#7、#9机组。

项目整体进度:本工程#8计划自2025年3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8机组计划投产时间为2027年3月;#9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为2027年5月,#7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二台机组间隔15个月为2028年11月。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

前詹项目

项目地点: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与赤澳村之间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计划工期为26+2个月。(若工期有变化,则以实际工期为准)。

分宜项目

项目地点:约17.5km,距离东南面的新余市约18km,与其西南面的分宜电厂老厂址相距24.5km,高速铁路及沪昆高速公路由厂址南面穿过,分别与厂址相距9.5km、11km,距离东面的浩吉铁路约为1km,距离东面大广高速公路约为3km,距离南面凤阳-双林公路约1.8km。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计划工期为26+2个月。(若工期有变化,则以实际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025

-02-01-497

-01

脱硫系统EP(外高桥项目)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含配套建构筑物)设计及设备采购,包括烟气系统、石灰石制浆系统、SO2吸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机械、电气、仪控、暖通、水工、消防等设备与配套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暂定2026年6月30日前交付完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2

DNYZC-2025

-02-01-497

-02

脱硫系统EP(常熟项目)

本工程采购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二次再热机组项目脱硫系统设备设计供货(EP),包含3台机脱硫工程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运输保险)及储存、调试(包括各项分部调试)、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运行、设计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培训、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保温油漆、各种标志标识、岛区道路及绿化,并取得安全、消防、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许可证及使用证,并通过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工程#8计划自2025年3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8机组计划投产时间为2027年3

月;#9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为2027年5月,#7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二台机组间隔15个月为

2028年11月。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详见第

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交货期和工期以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1000

3

DNYZC-2025

-02-01-497

-03

脱硫系统EPC(前詹项目)

脱硫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含脱硫区域桩基及地基处理)、安装、

单体试运、脱硫系统分系统调试、脱硫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及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25年6月30日(主厂房浇筑第一罐砼)。

计划投产时间:1#机组计划于2027年6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2#机组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1000

4

DNYZC-2025

-02-01-497

-04

脱硫系统EPC(分宜项目)

脱硫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含脱硫区域桩基及地基处理)、安装、

单体试运、脱硫系统分系统调试、脱硫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及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25年4月15日(地基处理开始)。

计划投产时间:3#机组计划于2027年3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

运移交生产;4#机组计划于2027年5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方书面通知为准。

1000

5

DNYZC-2025

-02-01-497

-05

脱硫废

水零排

放EP

(漕泾

二期项

目)

投标人负责提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一套完整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包括本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配合、调试配合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6

DNYZC-2025

-02-01-497

-06

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前詹项目)

揭阳前詹电厂2×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含脱硫废水零排放区域桩基及地基处理)、安装、单体试运、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分系统调试、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25年6月30日(主厂房浇筑第一罐砼)。

计划投产时间:1#机组计划于2027年6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

运移交生产;2#机组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1000

7

DNYZC-2025

-02-01-497

-07

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分宜项目)

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含脱硫废水零排放区域地基处理)、安装、单体试运、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分系统调试、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验收、消缺,

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4月15日(地基处理开始)。

计划投产时间:3#机组计划于2027年3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4#机组计划于2027年5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方书面通知为准。

1000

8

DNYZC-2025

-02-01-497

-08

脱硝系统EPC(分宜项目)

脱硝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建筑(含脱硝区域桩基及地基处理)、安装、

单体试运、脱硝系统分系统调试、脱硝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及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25年10月10日(尿素间土建基础开始)。

计划投产时间:3#机组计划于2027年3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

运移交生产;4#机组计划于2027年5月31日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方书面通知为准。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1

脱硫系统EP(外高桥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10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岛EP或EPC项目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脱硫系统

EP(常熟

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岛EP或EPC项目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脱硫系统EPC(前詹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10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系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脱硫系统EPC(分宜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10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系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脱硫废水零排放EP(漕泾二期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多效蒸发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须在同一工程中)EP或EPC项目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前詹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分宜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脱硝系统EPC(分宜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10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硝系统或环保岛(含脱硝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硝系统或环保岛(含脱硝系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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