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技术服务(202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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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1日至2028年03月31日,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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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 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技术服务(202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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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 |
漕泾电厂码头开放口岸监管系统的技术服务,包含公司内部以及对外各监管单位相连接的监管查验系统相关附属设备和线路、后台专用光纤传输线路、新增海关海事监控及网络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升级更新,维护专用监管软件控制系统、数据分析系统、专用远程安全控制系统、以及边检单一窗口和海关边检海事的智慧卡口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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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5年04月01日至2028年03月31日,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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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漫华路8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技术服务(202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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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码头口岸监管系统新建或改造或维护项目业绩,投标人多年维护服务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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