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共沸塔给料加热器、低压反应水冷器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共沸塔给料加热器 |
2台 |
自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 |
2 |
低压反应水冷器 |
1台 |
|
3 |
随机备件 |
见“第4节” |
同上 |
4 |
技术资料 |
6套/每台 |
同上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化工仓库。
2.5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换热器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换热器的销售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2月21日09:00:00到2025年03月03日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