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架车支行业务经营用房拆除重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架车支行业务经营用房拆除重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获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红河办事处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红河县架车乡正街,距离红河县区74公里,南侧为邮政所,北侧为民房,东侧为原建筑后院及学校,西侧为民房及通往正街的通道。红河县农商行架车支行自有土地拆除新建,拟建地上三层建筑,一层建筑面积197.84m2;二层建筑面积197.84m2;三层建筑面积182.39m2,总建筑面积598.39m2,具体布局及功能分区在设计阶段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项目总投资418.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11万元、预备费30.99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云南红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拟拆除重建架车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完成本项目涉及的设计、拆除、新建。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并配合有关报批、报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
(2)工程施工及采购部分:包括所有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施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原有建筑的拆除、清理和处置建筑垃圾(拆除部分不计费用,采用以料抵工方式,拆除废物可回收利用部分归中标人所有)。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建(构)筑物土建、室外道路及室外景观绿化、挡土墙、围墙大门等。
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防雷、建筑智能化(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变配电等。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室外装修工程、标识标牌系统、门头装饰(含LED广告灯箱等)、室外铺装等。
设施设备购置与安装:空调、变压器、配电室、消防水箱、污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厨房设备(含抽排系统、送鲜风系统、各类锅、灶(含灶台)、货架等交钥匙工程)、太阳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3)其他工作部分: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估算:340.11万元(其中:设计费估算价为9.91万元,工程费用估算价为330.2万元)。
2.4、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对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编制深度规定和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施工图预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不超设计概算。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备案。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项目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
(3)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正常运营使用要求。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报批;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企业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财报及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基本
3.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
3.4.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4.3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
3.4.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7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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