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
第六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660255801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5个标段: 标段1:定风量高强度风管系统(ZZ066025580115/1) 标段2:自清洁及暖通配套辅助装置设备(ZZ066025580115/2) 标段3:分布式室内环境调控设备(ZZ066025580115/3) 标段4:脱硝催化剂(ZZ066025580115/4) 标段5:水工阀门(ZZ066025580115/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各标段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标段1:定风量高强度风管系统(ZZ066025580115/1)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个国内发电行业(含核电)、大型工业、民用领域的复合风管合同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等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自清洁及暖通配套辅助装置设备(ZZ066025580115/2)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屋顶通风机或轴流风机)应具有不少于3个国内不同发电机组项目(单机600MW及以上)应用的合同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等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分布式室内环境调控设备(ZZ066025580115/3)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证明材料); 1.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应具有不少于1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的整机单元式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机组投运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等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5匹及以下单元壁挂式、柜式房间空调器无需授权),一个整机品牌只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仅接受针对本标段同类型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机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标段4:脱硝催化剂(ZZ066025580115/4)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催化剂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成熟、可靠、先进的蜂窝式新催化剂(设计及制造)技术。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生产的蜂窝式原生脱硝催化剂应具有至少在4台单机容量1000MW或8台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整体投运业绩(含整层更换)。 2.3 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对应的验收或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脱硝催化剂CNAS实验室,并提交CNAS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标段5:水工阀门(ZZ066025580115/5)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中的阀门投运业绩,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单个项目阀门供货总数量不少于50只(此供货范围中需包含DN≥700的蝶阀); 2.2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管道阀门A1级),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3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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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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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