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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3    
核心提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关于完善劳务管理制度的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财务和审计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务费,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形式支付。202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劳务费的支付与发放(除专业分包工程外),预计劳务费1000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标段(包)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劳务管理制度,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劳务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劳务费的及时发放,通过招标方提供的员工信息及工程劳务费明细,中标方通过银行打卡或现金的方式及时发放。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新华北路5号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以条件先达到的为先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2025年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13 18:00至2025-02-18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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