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及综合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复核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依据 相关规定对拟开发的新能源、综合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评价,出具正式的复核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满足 投资决策深度要求。复核评估报告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的评估,着重分析项目技术方案、资源条件、工程量、工程造价、电网消纳、电力市场化交易、调峰辅助服务费以及地方政策风险等,并给出明确投资建议。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按评审会的审查意见,补充完善方案,并承担评审会所有发生的费用及专家费。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其所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拟开发新能源、综合能源发电项目。
标段1:容量预计(数量为预计数量,以实际报告数量为准据实结算):≦5万千瓦陆上风/光项目5个、5~1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0个、10~5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5个、50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光项目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10个、分布式光伏项目15个、专家评审会5场,招标范围为对上述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复核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 投资决策深度要求的复核评估报告编制、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等。
标段2:容量预计(数量为预计数量,以实际报告数量为准据实结算):≦5万千瓦陆上风/光项目5个、5~1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0个、10~5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0个、50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光项目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15个、10~50万千瓦(含)海上风/光项目3个、50万千瓦及以上海上风/光项目2个、综合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氢基能源、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零碳园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网等)3个、专家评审会5场,招标范围为对上述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复核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 投资决策深度要求的复核评估报告编制、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等。
标段3:容量预计(数量为预计数量,以实际报告数量为准据实结算):5~1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5个、10~50万千瓦(含)陆上风/光项目10个、50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光项目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15个、综合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氢基能源、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零碳园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网等)5个、专家评审会5场,招标范围为对上述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复核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 投资决策深度要求的复核评估报告编制、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等。
2.1.3计划服务期限:框架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或框架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
2.1.4质量要求:根据行业编制规范和招标人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编制项目复核评估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深度要求)。项目设计方案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对投资新能源、综合能源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的使用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和新能源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复核评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