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 (新疆公司)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20kV红星风电汇集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
2.3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距离巴里坤哈 萨克自治县约 71km,距离十三师师部约 170km。
2.4 建设规模:240MVA
2.5计划工期: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182 日历天。具体开 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220kV红星风电汇集站主 变扩建(扩建 1 台 240MVA 主变、一段 35kV 单元制单母线、1 个 35kV 出 线间隔、1 个 35kV 主变进线间隔、2 台 48Mvar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勘察设计、地质详勘、1:500 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安全设施 标准化(含围栏、标识、标牌,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施工 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 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施工部分(包含但 不限于):220kV红星汇集站 1 台主变扩建项目建筑工程、消防、施工临建、施工用电和用水;220kV红星风电汇集站主变扩建建筑 安装工程(含调试、试验及特殊试验);红山 20 万千瓦风储项目 两条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工程(包括一次接入、二次接入、相关试验);设备、材料采购部分: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一段 35kV 单元 制单母线、1 个 35kV 出线间隔、1 个 35kV 主变进线间隔、2 台48Mvar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辅材、 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稳控接入等;红山 20 万千瓦风储项目220kV 汇集站侧两条 110kV 送出线路计量表记采购、更换及计量回路专 项试验;专项验收服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220kV红星风电汇集站主变扩建项目的主变试验、35kV 扩建部分的性能检测(并网性能检 测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无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SVG/F-C 性能测试、并网性能评价)等,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 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等)和涉网试验;项目 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 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工程质监站质量监督(电力/建设 局质监站)、电科院技术监督、施工图审查、消防验收等)、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移交后的质保期服 务;以发包人名义协调试验、验收、接入、租赁等(含电网公司、政府、企业);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 第三者责任险);办理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安评、职业卫生、防 雷检测、消防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归档、牵头负责委托具 有档案验收资质单位对本项目档案验收,其他标段配合、电网公司设计 审查、验收及并网有关手续办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 用水、施工用电、等保测评;投标人负责电磁暂态建模工作,包含提供 SVG 电磁暂态单机模型,场站模型建模,宽频振荡风险评估及区域性电 磁暂态评估建模以及验证工作,取得国网公司审查意见,通过验收。
220kV红星风电汇集站主变扩建工程范围内电气一、二次、远动、 继电保护、计量、网络安全、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 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电网公司所有调试及工作协 调,负责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负责通信通道 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招标文 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 调试、验收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 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 运行是必不可少的,以上建筑、设备或服务,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 括在总价中。升压站征租地工作由发包方完成,投标人配合。施工临时 用地租赁费及相关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线路改迁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须具 有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 以上升压站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 EPC 总承包竣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 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 EPC 总承包竣工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设计业绩或至少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扩建工程设计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 EPC 总承包竣工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或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升 压站 EPC 总承包竣工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 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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