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生产物资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生产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GS-ZB-20250004
三、项目概述: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协议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高位货架(三层)150组、托盘(塑料)1万个;使用范围:业主;服务期限:1年:
分包 | 单价(元) | 采购数量 | 分包预算(万元) |
01高位货架 | 1100 | 150组 | 16.5 |
02托盘 | 220 | 10000个 | 22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01高位货架包最高限价16.5万元,最高限价单价1100元,02托盘包最高限价220万元,最高限价单价220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物流仓储行业相关的销售业绩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发票、现场照片)
8.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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