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消防站项目
2.1.2项目规模:新建一级消防站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013㎡。
2.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新建一级消防站,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消防站执勤楼、训练塔及跑道、室外活动场地、地下一体化消防泵站、消防应急救援器材、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等,配套进出通道、化粪池、隔油池、还建的污水收集池等公辅设施。
2.1.4工作内容:
投标人负责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的现场服务,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工作,同时包括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等内容。
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出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地质详细勘察,并出具详细勘察报告(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到的三通一平、周边土方开挖、外运、边坡支护、场地回填平整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水、暖管网,电缆施工等。
投标人负责同业主共同组织召开设计、施工、进度、调试等协调会。
投标人负责制订总体进度计划,确保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符合性和可实施性。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以上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11个月。
2.4 建设地点: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区华利星晨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条资质。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负责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1)资质,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具备(2)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消防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消防站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3.6资格要求6: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月10日09:00到2025年1月27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