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双酚A装置催化剂,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化工双酚A装置催化剂。
2.2招标范围: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141吨。
2.3交货期: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将催化剂送至龙江化工现场。
2.4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使用贝吉尔工艺技术的双酚A装置(中国境内)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业绩及至少1项正常运行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销售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销售合同和使用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17时至2025年1月13日17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