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佳木斯货车检修基地搬迁工程
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5-006)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和黑龙江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线路为南北走向,线路经过5个地级市2个县级行政区。线路全长374.744km(含DK307+680~DK318+130先期开工段)。沿线设9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按原中国铁路总公 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349号)意见,将既有轮轴车间、检修车间和原设计站修所三合一,新建一座货车检修基地,选址位于车站站对右位置。
2.2 招标内容:CL06包起重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CL06包起重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附试验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至今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以及与业绩相匹配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4.1.1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2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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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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