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 设备(ME03)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建设地点位 于山东省海阳市。
2. 招标范围
设备描述 |
数量 |
流量 t/h |
质保分级 |
备注 |
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ME03) |
2 套 |
90 |
QRA2 |
水箱:45 立方米 |
具体技术要求参照设备规范书,文件如下:
HYS-ME03-Z0-151 Rev.0 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技术规范书
HYS-ME03-Z0-151-SG-001 关于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技术规范书的变更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 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 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 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0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1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9 日 0 时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