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功能改善工程项目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工程规模: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功能改善工程项目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投标人需提供2021至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对该工程实施负总责;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④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01 月 03 日18:00至2025年 01 月14日18:00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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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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