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向家坝电站
一、招标条件
本向家坝电站营地金康路西侧辅助性房屋及配套设施改造施工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对游泳馆进行恒温恒湿改造、对向家坝电站营地金康路西侧辅助性房屋外围环境进行改造、室内装饰装修等,提升房屋使用的安全性、实用性,同时改善房屋周围环境,为坝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运动健身活动场所。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对游泳馆进行恒温恒湿改造、对向家坝电站营地金康路西侧辅助性房屋外围环境进行改造、室内装饰装修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营地游泳馆恒温恒湿系统改造及配套房屋新建,施工应充分考虑新建(或改建)各子系统与原子系统的连接及统筹利用;(2)营地游泳馆内通风及空调系统改造;(3)营地游泳馆内照明及电力配套设施改造;(4)营地游泳馆及游泳馆入口大门、地面、墙面、顶面、窗户、消防设施及卫生间、淋浴间、给排水等室内装饰装修改造;(5)营地体育馆内游泳馆屋顶钢结构加固施工;(6)营地游泳馆外立面改造,如幕墙等;(7)营地游泳馆的安防监控、门禁控制、信息发布、扩音广播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改造。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30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下达开工令为准,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工期日历天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完)工的单个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恒温游泳馆(池)新建(改建)或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上述两个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本项目投标人。
(4)财务要求:2021-2023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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