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象海风电场运维船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 17k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 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 30 km²;南区离岸距离约 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 16km,东西最宽约 9.1km,规划面积约 79 km²。本期(一期)工程建设的是北区工程,二期建设南区。。
2.1.2招标范围:租赁二艘海上运维交通船,用于象海风电场日常运维,服务期23个月,投标人须提供运维船并配备符合该船型要求的专职船员,船型为双体、双机、双舵。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止,暂定服务期23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3)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种类为交通艇(船舶自有或租赁均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船舶租赁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距投标截止日6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每条船舶配备不少于海事部门下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中要求的(按船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配备),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数量及职级人员,配备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