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车辆段2025年成都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1064)
*重要提示: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查看《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成都车辆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车辆段2025年成都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车辆段2025年成都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成都东站普速列车卸污清运、动车组(CR200J)卸污清运及动车组(CRH-6A)卸污清运工作,成都客整所普速客车卸污清运工作、成都车辆段双流客整所CR200J动力集中动车组卸污清运工作、成都车辆段攀枝花南客整所普速客车卸污清运及CR200J动力集中动车组卸污工作 。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01包件:投标人有稳定的职工队伍,职工人数不低于20人,且能提供职工最近1个月(2024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02包件:投标人有稳定的职工队伍,职工人数不低于50人,且能提供职工最近1个月(2024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提供近2年(2022、2023)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时间段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1个同类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方投入本项目吸污专用车辆不得少于3台,且吸污车辆规格尺寸必须满足现场生产条件:重型车辆不得超过6800*2500*3300(mm);中型车辆不得超过6000*2150*3000(mm);轻型客车不得超过4820*1750*2000(mm)。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吸污车辆一致的技术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
3.5.2投标人须到成都东站及成都车辆段管辖范围内实地勘察项目及具体要求,并提供勘察证明。采购人将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时间为报名开始后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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