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水岛EPC建安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规模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承担着吉林市主要供电及供热任务,建厂以来为吉林市乃至东北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吉林热电厂随着机组多年运行,设备逐年老化,单机容量小,能耗指标高,环保水平低,经济性能差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该厂总容量335MW的1-7号机组已全部关停。本期工程通过关停电厂现运行的8~11号机组,在原1~7号机组场地上以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2×350MW机组。在保证现有8~11号机组正常运行条件下,采取供电、供热、供煤、供水过渡措施,先建后关。
2.1.2 场地条件和自然条件
(1)公路
吉林市辖区内的主要的公路交通干线有202国道(南北)、302国道(东西)和长吉高速公路、吉(林)珲(春)高速公路、吉林绕城高等级公路。
(2)铁路
吉林站位于长图线、沈吉线、吉舒线三条铁路交汇处。长吉成际高速铁路客运专线,远期设计营业速度300-350km/h,使吉长之间车程缩短至40分钟以内。这三条铁路把吉林与长春、沈阳、哈尔滨这三个东北省会城市紧紧联系在一起。
(3)厂址区域气候特征
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江北龙潭区松花江北岸、吉林市江北化工区中部。吉林市地处东北腹地长白山脉,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三面临水、四周环山。东经 125°40′E~127°56′E,北纬 42°31′N~44°40′N。东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临长春市、四平市,北与黑龙江省接壤,南与浑江市、通化市毗邻。吉林市总面积2712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89.04平方千米,户籍人口404.7万人,城镇人口213.7万人。吉林市的气候属于中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干燥,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晴,冬季漫长而寒冷。全区年平均气温3℃~5℃,受地形影响,由西、西北向东、东南气温逐渐降低。
厂址区地处河谷带状低平原上,低平原为松花江冲积形成,位于浑圆状丘陵和轻微切割平缓低山间。该区域基岩主要由花岗岩和次火山岩组成,周围山体侵蚀切割轻微,坡度较平缓,多呈浑园状低山和丘陵。
厂区地貌属于松花江一级阶地。本项目工程使用场地地形较为平坦,地面高程在191.5m~192.4m 之间,且均为水泥硬化路面,满足项目交通需求。
厂区地貌属于松花江一级阶地。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当地震基本烈度值Ⅶ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厂址位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块上,适宜建厂。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和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①层杂填土密实度及物质成分不均匀,分布范围及厚度不均匀,工程性质不均匀,大部分地段以松散状态为主,未经处理不能直接作为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②粉质黏土(可塑)、③粉砂(稍密)、③1粉土(稍密)层的工程地质性质一般,不宜作为荷载较大或对沉降敏感的主要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持力层,可作为一般附属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④圆砾(中密)、⑤卵石(中密)层工程地质性质很好,可作为荷载较大或对沉降敏感的主要建(构)筑物的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部分地段埋藏较深,可采用换填或复合地基的方式进行处理。复合地基推荐采用振冲碎石桩,设计参数应以地区工程经验确定。
厂址区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主要含水层为粉砂层、粉土层、圆砾层及卵石层,根据钻孔水位量测,本次勘察地下水位埋深约为3.20m~4.60m。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无腐蚀性。因地下水量较大,主要含水层为强透水的圆砾、卵石层,基坑开挖及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建议采用管井结合明排降水。
2.1.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建筑(含地基及地基处理,不 含桩基施工)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移交,试运行,消缺,配合进行整套系统性能的考核验收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施工范围包含:地表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水处理系统、公用水泵房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和排水泵房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系统和化学实验楼等。
2.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25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制出合格除盐水。
2.1.5项目地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2.1.6处理水量:锅炉补给水系统,处理水量:4×125m3/h;生活水处理系统,处理水量:100m³/h;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水量:2×15m³/h;预处理系统,高密度沉淀池出力:3×700m3/h。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建安工程或环保工程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安全负责人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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