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由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煤制油工程,配套建设煤矿(含输煤设施)、厂外铁路、供水、供电、新能源、碳捕集封存与利用(CCUS)和生产指挥中心等工程。煤制油工程依托淖毛湖矿区岔哈泉区块煤源为原料,建设400万吨/年煤制油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411公顷,总投资约560亿元,主要建设煤制油生产装置、煤气化装置、配套公辅装置和环保设施等共计19套工艺装置,产品包括油品、液体蜡、沥青焦、硫磺、硫酸铵等。项目采用先进的煤制油技术,耦合新能源和绿氢,打造现代化的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持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在新技术应用、产业升级创新、产业孵化、带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我国煤制油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项目信息以最新版可研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的硫磺回收装置是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装置介绍及规模等见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硫磺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6个月止。
2.1.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化工产业集聚区岔哈泉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硫磺回收工艺发明专利技术,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天然气)以下业绩:
①硫磺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合同业绩1份,采用克劳斯+加氢还原技术且单系列装置硫磺产量不小于2.0万吨/年,并通过性能考核。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通过性能考核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性能考核证明可以是性能考核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性能考核的材料;
②已投运的单系列装置硫磺产量不小于2.0万吨/年的硫磺回收装置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总承包中承担设计部分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若1份合同内同时包含①和②的业绩要求内容,可视为同时满足①和②的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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