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朔集团露天设备维修公司53/80R63型工程子午胎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条) |
备注 |
1 |
工程子午胎 |
150 |
53/80R63 |
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现场需求到货计划陆续到货。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含税)。
2.6付款方式:
1、按甲方调配要求,将轮胎送到各个矿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交付轮胎价款的70%。
2、轮胎在现场使用后,轮胎使用寿命达到质保小时及以上的或因现场使用问题(如:割伤、冲击、着火、电击)造成轮胎未达质保小时数报废的,单价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整条轮胎单价结计,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交付轮胎的剩余30%货款。
3、轮胎使用寿命未达5000小时出现起包、开裂、磨损到限等质量问题,整条轮胎单价不予结算(到货时所付的70%要退还)。
4、轮胎使用寿命超过5000小时但未达质保小时出现起包、开裂、磨损到限等质量问题,按实际使用小时数计算单价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全资或控股的专业销售公司(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专业销售公司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股权证明)。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相同型号轮胎的产品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8: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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