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所需岛青岛市 2024-2025年客户服务业务部分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GZD-241209
2.项目名称:青岛市 2024-2025年客户服务业务部分外包项目
3.项目内容
青岛 客户服务业务部分外包服务,年外包处理服务工单约78万单;年外包处理智能工单约60.8万单,共计总量约138.8万单,服务期:1年。
4.招标控制价
服务工单:1.18元/单,智能跟单:0.19元/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并为员工在青岛市区缴纳五险一金;具备劳务外包服务的经营范围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能力,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投标单位。
5.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6%);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5.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5.11.外包工作人员必须在青岛邮政指定的办公场地办公。
5.12.外包公司应对具备条件的长期固定的员工购买工伤险,不具备购买工伤保险条件的要购买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外包人员购买的工伤险和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整体额度不低于180万元。
5.13.与青岛邮政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15.2022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服业务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 、中国邮政集团 官网上发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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