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车辆段2025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1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东车辆段2025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京东车辆段,项目委托上海铁路物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资金来自集团公司业务外包费用,项目委托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东车辆段2025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工业固废处置资质和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许可: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投标人具备环保部门出具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转运资质,具有工业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备案)相关资质。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
3.1.4服务业绩:投标人具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不少于1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国铁集团有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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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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