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柔组件及辅助支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办公楼会议室建设光储直柔配电系统及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投标人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需要提供1686.36kWp轻质单晶硅柔性光伏组件,包括组件本体、安装支撑方管、结构胶、底涂材料以及施工安装专用工具等,并提出对原有屋面的施工工艺要求。
(2)投标人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服务;提供光伏组件的设备图、安装工艺指导图等相关图纸和安装指导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并按合同要求对其所供的设备提供咨询和监督服务。
(3)投标人提供光伏组件设计、制造、运输、卸货服务,并可协助提供相关培训和所投光伏组件产品的10年的质保期服务及25年功率质保服务。
(4)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的2年质保期内的质保、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轻柔组件及辅助支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柔组件及辅助支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所属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5)投标人必须确保本次投标中所有产品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专用资格
(1)投标人可为轻柔组件制造商或集成商。若集成商参加,需提供轻柔组件制造商对本项目加盖公章的合法授权书。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1日起至今)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轻柔组件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无请附说明)、采购合同(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合同供货清单及价格等关键页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轻柔组件制造商质保期为10年或以上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 25 年以上功率质保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整体的2年质保期内的质保、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及标书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10:00起至2024年12月23日12:00截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轻柔组件及辅助支架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