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5,931,000.00/td\n\t\t\ttd , -/td\n\t\t/tr\n\t\ttr \n\t\t\ttd 1-2/td\n\t\t\ttd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td\n\t\t\ttd 医用瓶装气态氧(40L)/td\n\t\t\ttd 1,800(瓶)/td\n\t\t\ttd 详见采购文件/td\n\t\t\ttd , 126,000.00/td\n\t\t\ttd , -/td\n\t\t/tr\n\t\ttr \n\t\t\ttd 1-3/td\n\t\t\ttd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td\n\t\t\ttd 医用瓶装气态氧(2-10L)/td\n\t\t\ttd 1,400(瓶)/td\n\t\t\ttd 详见采购文件/td\n\t\t\ttd , 91,000.00/td\n\t\t\ttd , -/td\n\t\t/tr\n\t/tbody\n/table\n\ndiv 本采购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div\n\ndiv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n/div\n/div\n/div\n/div\n\nh4 strong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h4\n\ndiv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n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n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n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u0026rdquo;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u0026rdquo;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n\u0026nbsp;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ndiv \ndiv 采购包1(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n\ndiv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n/div\n/div\n/div\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ndiv 采购包1(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n\ndiv (1)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u0026rdquo;网站()没有被列入税收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u0026rdquo;网站( /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n/div\n\ndiv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n/div\n\ndiv (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用氧生产或经营的强制性资质或许可,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②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2)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根据上述(1)中①~③项所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④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n/div\n\ndiv (4)投标人自行营运的,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委托营运的,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受托方的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n/div\n/div\n/div\n\nh4 strong 三、获取招标文件/strong/h4\n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 ,\u0026nbsp;09:00:00,\u0026nbsp;至, ,\u0026nbsp;12:00:00,\u0026nbsp;,下午, ,\u0026nbsp;14:00:00,\u0026nbsp;至, ,\u0026nbsp;17:00:00,\u0026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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